塑料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(VOCs)重点监控行业,注塑工艺产生废气也较多,如何选择废气处理工艺来治理注塑废气呢?既能环保达标又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,昆山必博环保小编整理注塑车间废气处理工艺供参考。
工艺过程-控制要求
在混合/混炼、塑炼/塑化/熔化、加工成型(挤出、注射、压制、压延、发泡、纺丝等)、硫化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,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;无法密闭的,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,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废气收集-末端治理
采用外部集气罩的,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,控制风速不低于0.3m/s。
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。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,若处于正压状态,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,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/mol,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。
治理设施设计与运行管理
吸附床(含活性炭吸附):1)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、性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;2)吸附床层的吸附剂用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、污染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;3)吸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。
催化燃烧:1)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、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进行选择;2)进入燃烧室的气体温度应达到气体组分在催化剂上的起燃温度。
蓄热燃烧:1)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、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等因素进行选择;2)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0.75s,燃烧室燃烧温度一般应高于760℃。
VOCs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,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,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,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;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,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。
必博环保科技(昆山)有限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注塑车间废气处理设计、制造和安装。必博产品有RTO蓄热焚烧、RCO蓄热催化燃烧、CO催化燃烧、TO直燃炉、废气处理设备、冷凝回收设备、防爆除尘器、酸碱废气处理、滤筒除尘器、布袋除尘器、单机除尘器、仓顶除尘器、旋风除尘器、喷淋塔、活性炭吸附箱各类材质、静电除油设备等。
详情请拨打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:180-6841-2162
或访问必博环保官网:cetcusv.com
必博环保微信公众号:ksxinlan
必博环保科技(昆山)有限公司
服务热线:4008-616-212
电话:0512-55186759
E-mail:ycw26688@126.com
地址:昆山市千灯镇红星路20号